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对于国资委下发的 国资委3月28日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参照国家行政区划标准)内承租中央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当年6个月租金,执行方式是自己申请还是承租方去申请?为何一直没有通知!
减免 工商户 房租 服务业 个体 企业 承租方 通知 申请 执行
回复部门:国资委 2022-04-29 17:26:32
你好!前期,市发改委牵头起草,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洛政办〔2022〕23号)。通知中明确: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6个月房租。可根据自己所租赁用房性质和经营现状实际情况与房屋所有方(公司)进行沟通。
好评数1
差评数1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