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几万元买的四轮车,一句话就报废了,身居高层的领导,你们坐公车,住深宅,拿补贴,高收入有没有想过那些年轻人,老年人还在为生计为房贷,为抚育下一代奔波,一分一毛地省钱,我们都深知三四轮车简陋,但也是无奈,而且也不是谁都不尊守交规,主要你们不管理,如果机动车不上牌,可能违章的现象比三四轮车更恶劣,你看一看遍地停的机动车就知道,慢车道,人行道,还有在人行道收费的停车场,而且这些停车场都有公安局收费公示牌。 三四轮车出现不一两天,并没有人出面告之违法,现在又是罚款又是拘留,这样合理吗?劳苦大众托举了洛阳城市的发展,建议给三四轮车三年的缓冲期,让车辆在使用期自然淘汰,让物尽其用,车辆存在不是一两天,对洛阳市有多大伤害?反倒是上了牌的机动车问题更多。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2-04-08 17:15:50
网友您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分为两种:一种是机动车,另一种是非机动车。目前在我市出现的低速电动四轮车,从时速、质量、尺寸等方面均超出了非机动车标准,但是又属于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不能登记上牌,但是由于部分市民已经购买和使用了此类车辆,并且在行驶中出现不遵守交通法规的问题,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和投诉,强烈要求治理。
同时,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在驾驶未列入工信部公告范围内的车辆前,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中关于该车辆为“非公路用车”的条款,并务必遵守国家和地方的道路交通法规。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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