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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27日,我省十三届人大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最新的人口计生条例,规定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应当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十日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上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请问涧西区机关事业单位满足此条件的职工是否可以享受?请转卫健委回复
育儿 涧西区 涧西 请转 出勤 计生 事业单位 之日起 子女 请问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2-04-08 17:55:01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已于诉求人取得联系,告知诉求人相关政策规定,诉求人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涧西区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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