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在2021年9月12日被懿皇中介带着去看和昌优地8号楼-2-1401房子,当时交20000预约金的时候,懿皇顾问与售房部顾问说的就是可以退,所以才交的,并填写购买意向单,去和昌财务交的钱给我的预约金收据。而且办理完给我们的只有购买意向单和预约金收据,至于合同,当时就只是交预约金 怎么会签合同,如果签了为什么我们走的时候 只给我们购买意向单子和预约金收据呢。而且事后 我与懿皇顾问多次沟通 都强调的是可以退,我还多次翻看当时的手续 就是这两样,所以一直到现在。
你们让我走法律途径解决,我做为一个老百姓感觉没必要,也行不通。
第一我们做为一个弱势群体怎么能对和昌开发商起到哪怕一点点影响,他们光法务部应该都有几十个人,天天考虑的就是挖坑埋井做强权合同,我们只是洛阳的一个普通老百姓,我们杠不过人家。
第二当时给我们的就是意向单和预约金手续,而且顾问和懿皇顾问当时很明确说可以退。当时给的档案袋和单子一直到现在都还保存着。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2-04-07 15:44:20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办理退款事宜。经协调,开发企业请您到售楼中心找郭经理协商解决此事。若双方协商不一致,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若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时,双方应依据双方的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诉求人可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362618、63206063。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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