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
瀍河区物业办针对百姓呼声上君河湾小区业主多年来持续对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需求的答复,一直以洛阳市未出台相关文件为由进行搪塞,面对大量投诉却并未对相关做出实质性指导。
如此“懒政”,与2020年省发改委与省住建厅等六大部门联合发布的豫建行规〔2020〕6号文《关于印发河南省既有停车位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背道而驰。
文中明确指出了各主体部门的职责,街道办负责拟订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指导社区施工、建设;电力部门负责增容服务;物业公司协助办理等等。
如此清晰明确的职责分工,在某些部门口中却成了“没有文件”支持。
最后,请发改委的同志们对此类事项做出研判,督促其他部门尽早解决群众的实际需求。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22-03-23 12:00:44
网友:
您好!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充电设施建设,完善充电服务体系,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我市先后出台了《洛阳市中心城区充电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和《洛阳市电动车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居民住宅小区充电设施由住建部门牵头负责建设管理,其中新建小区严格按照国家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要求进行审批;建成小区,特别是对改造后条件允许的老旧小区,要按照市住建局制定的《洛阳市居民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配建居民小区充电桩。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