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乔站水电工讨要工资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您的问题已收到。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您反映的问题应当向用工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反映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若有问题请致电:0379-65221615。希望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这电话劳动执法大队电话,打了推给国资委,到现在还没要出来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3-22 10:58:21
网友您好:
您的问题已收到。您可参考《劳动法》以下条款,处理您的欠薪问题。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职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追讨工资:
(1)与用人单位协商。职工可以自行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寻求工会帮助,通过工会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2)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用人单位如果拖欠职工工资,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通过行政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向人民法院起诉。职工手中如果有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欠条,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申请支付令条件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若您还有问题请致电:0379-65221615。希望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