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财政局的核查《答复函》:“2015年6月26日,新安县财政局通过工信局向美迪雅公司拨付美迪雅公司在改制中垫付、代付职工工资和养老金及土地出让金等共计632.56万元”。
网友问:其中职工工资、养老金、土地出让金及其他各是多少万元?新安县回复:
尊敬的网友 你好,感谢你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你所反映的问题经财政局调查反馈如下:2015年6月26日,新安县财政局通过工信局向美迪雅公司拨付美迪雅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垫付费用632.56万元,其中垫付费用403.7万元,土地出让金返还228.86万元,拨款手续合规。
回复不到位的问题是:垫付费用403.7万元中,职工工资是多少万元?养老金是多少万元?等(其他)是多少万元?请再给答复。
值得引起网友注意的是,核查《答复函》:2012年8月3日和2015年12月10日已经两次向美迪雅公司和卫陶厂拨付职工养老金790万元。卫陶厂破产的职工养老金欠款,按照《破产法》规定,欠职工养老金的劳动债权,依法应由破产财产第一清偿顺序优先支付。美迪雅公司的职工养老金欠款,在公司改制的资产评估时,已经计入总负债,已经从总资产中冲减,应该由改制后的受让方,接受美迪雅公司的管理层(现公司董事会)支付承担。这些基本的财务常识,财政局的财政专业人员,应该是十分清楚的。回复:拨款手续合规,但拨款事实违法。
请财政局的回复人员再好好学习学习,新安县人民政府的(新政文[2011]185号)文件、《洛阳美迪雅瓷业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公告》第七条第2款和(河南省政府令 第103号)等有关企业破产资产重组改制的法规文件。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2-03-08 08:29:21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财政局调查反馈如下:2015年6月26日,新安县财政局向美迪雅公司拨付美迪雅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垫付费用632.56万元,其中垫付费用403.7万元,土地出让金返还228.86万元,拨款手续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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