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本人看到网络发布《关于城市区实施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行限行规定的通告》,作为洛阳市市民一份子,仅代表个人对此公告提出建议:
将三轮车、四轮车一律禁行,个人感觉并不合理。1.目前洛阳市中老年人数量及比例较高,全面禁行三轮车无异于变相剥夺中老年人使用个人灵活交通工具的权利。将对中老年人“最后一公里”出行,造成负担。因为大多中老年人并不会骑两轮自行车和两轮电动车,并且对于三轮车而言,两轮自行车和两轮电动车安全性低,操作复杂,并不适合中老年人使用。 2.洛阳目前快速发展,城市版图不断扩张,例如伊滨区、道北、高新区等,居住区生活配套并不充分,最近的超市、市场往往都在三四公里以外,且公交车无法直达,全面对电动三轮车禁行,将造成市民出行不便,生活不便。3.目前洛阳市部分道路早晚高峰交通压力较大,比如联盟路、英才路、天津路、九都路、师院路等,拥堵原因大多是该道路存在中小学校,早晚接送学生造成小型汽车的拥堵,若全面禁止三轮车,无疑会使接送学生的小型汽车增加,加剧该路段机动车道路的拥堵情况。
综上本人建议
1.可对无牌不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认证的低速四轮车禁止、禁行。
2.非法,不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认定的燃油三轮车实施禁止、禁行。
3.对满足国家质量安全认定的燃油三轮车,实施挂牌、监管,与两轮摩托车同一管理。
4.对电动三轮车的质量、速度、尺寸做合理规定,满足规定的与两轮电动车一样,进行登记,上牌后方可上路行驶。
5.满足规定的电动三轮车、燃油三轮车,可禁止驶入高架桥、隧道、机动车快速路。其余路段不做限制。
以上为本人为此次《规定、通告》的意见,还请各位领导适量考虑。谢谢!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2-03-03 16: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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