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到2021年10月就职于西工区唐宫路的消防救援大队,工作15年。2021年10月,西工区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和大队长以及主管文员的参谋(对干部的称呼)逼迫所有文员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另一份则是与消防救援大队签订的劳动合同,并称不签的都滚蛋。同年12月,西工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要求员工张某派驻到西工公安分局工作,张某问派驻的工作时长,气的大队长怒嚎:一个小文员牛逼啥哩,叫你去你就去,不去就滚蛋。2022年3月1日,劳动派遣公司电话通知张某因矿工52天解除违反劳动法解除劳动关系。2021年10月,签合同时,消防队主管文员的参谋向劳动派遣公司的人说明了所有员工的情况,并称管理和分配和工资待遇全权由消防救援大队说的算。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3-03 16: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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