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下停车场一年了一直拖着不建就不说了,业主只能把车停到小区内,现在物业看有车停,划个线就要收费,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车位、车库的规定,第三条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以及《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条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他们凭什么收费?当然您们可以说小区道路不属于公共面积,那我想问下:
1,我们30%的公摊都摊到哪里了?
2,他划线的车位是规划内车位吗?经过产权登记没?
3,就算要收费是不是要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投票?并且告知收费标准,收费用途?还是我们被代表已经投票赞成了?
希望能得到一个明确的答复,而不是转哪儿哪儿办理,或者又是踢皮球。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2-02-28 16:48:4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南关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祥瑞新城目前地下车库暂未建成,还不能使用。小区物业利用3-A院内有限空地,规划停车位,暂时解决业主停车问题,同时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管理服务费用。关于物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业主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