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国花宝居小区的新奥燃气用户,春节前我正常购买天然气,代办点告知我由于燃气表到期必须更换无法购气,随后我联系客户拆掉旧表换上新表,在联系新奥燃气拆表工作人员时,告知工作人员我家表不到期,工作人员直接回答你家可能用超了,我家的燃气表实际是2014年安装使用,未到10年的使用期限,在换下旧表装上新表后,新奥燃气告知我永超102方气,需补交费用,燃气表未到期。也是你们安装的,现在我的表上显示还剩余40方气,但新奥客服却说我欠了100多方气,对于新奥燃气的霸王条款,我不能接受,现在实际情况时新奥燃气借更换燃气表的名义变相多收费,并采用欺诈的方式欺骗用户,此问题不解决我会一直投诉。
回复部门:新奥华油燃气公司 2022-02-11 16:26:54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根据GB/28885-2012《燃气服务导则》6.2.4款,燃气用户的用气量以基表显示的数据为基准数据。IC卡控制器部分只作为预收费的计算辅助管理工具。当控制器出现故障时,以基表数据作为气量计算依据。核算公式:补气量 = 总购气量 – 总用气量,超用气量 = 总用气量 – 总购气量,根据系统数据显示,您家实际表具总购气量616m³,总用气量720m³,故超支104m³,需补交气款267.28元。建议您尽快补交气费,以免耽误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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