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坐地铁带孩子去泉舜游玩,返程时在开元湖站因小女携带从游乐场钓的3条两三公分大的小金鱼(已用盒子密封装好)被一男安检人员拦下,大过年的任孩子哭闹了半天仍然坚持己见,并告知我市明文规定乘坐地铁不允许携带金鱼等活物,后来打轨道集团投诉电话对方一女负责人亦是如此说法,可我专门查阅洛阳市现行相关规定只提到了“禁止携带畜禽和猫、狗等宠物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动物,有识别标志的服务犬除外”;请问哪里明确说小金鱼不能带?哪里又说所有活物都不能带?
更无语的是无论男安检人员还是女轨道集团负责人均斩钉截铁表示全国地铁均是如此做法,自以为是真可怕现在随便百度一下都能知道比如“西安市的地铁安检却相对灵活,该市对小金鱼等活体,是允许带入地铁的。西安市规定,小金鱼、小乌龟、小松鼠等活体,数量不大于5只,袋装、盒装或笼装不影响其他乘客,允许携带进站乘车,其他宠物一律禁止进站乘车。”另外还有苏州宁波等地目前关于小金鱼小乌龟之类携带政策也很灵活了。
总之,既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为何要一刀切的过分解读,大过年的让孩子哭闹不停大人也跟着添堵,恳请相关主管部门给个公道
回复部门:轨道集团 2022-02-07 21:22:25
乘客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洛阳地铁的关注,收到您的投诉,我们立刻拟派专人展开事件调查,现回复如下:
《洛阳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乘客携带物品目录》为洛阳市交通运输局与洛阳市公安局联合出具、下发,该目录作用主要为确保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及乘客人身财产安全,规范加强轨道交通公共安全管理。
经查询西安地铁相关要求,发现2016年西安地铁《违禁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允许“小金鱼、小乌龟小松鼠等数量不超过5只,包装完好可进站,”后2019年《目录》该部分内容调整为“除导盲犬、包装不影响其他乘客的食用品外,不得携带其他动物进站、乘车”。
金鱼虽然不同于猫、狗,但是水可能会撒到地上,导致乘客滑倒,所以也不能带上地铁。
以上,针对您提出的相关条例“一刀切的过分解读”等情况,后续我们会积极与相关主管单位沟通,调研全国各地《违禁品目录》相关规定内容与执行情况,协调乘客实际出行需求,为您们提供更加舒心、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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