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2-01-24 14:52:3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洛浦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该同志1997年办理了宅基地批复,已逾期两年未动工,批复文件已注销,且其乱占耕地建房也违法违规。在2021年9月11日之前,洛浦街道办事处接到群众举报,分别于2020年11月5日、13日,2021年3月25等日,办事处创建执法队员多次到达现场提醒并劝阻其乱占耕地建房的违法行为,并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但该同志仍不听劝阻,未按照规定停止违法建房。2021年8月26日,根据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第35批新增点位整治的工作要求,该户点位编号:410302-202035-1312298,被确定为非法建筑,时任办事处副书记陈卓、副主任张波和前李社区工作人员再次对其做大量工作,告知其乱占耕地建房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下达了违法建筑拆除通知,责令其立即停工,积极落实整改,但其始终拒不执行。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要求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的工作要求,办事处联合区相关部门于2021年9月11日上午将其依法拆除。该同志是肢体二级残疾,自2009年7月起开始享受A类低保,目前每月370元补助。其妻子常年卧床不起,目前已去世,收养的女儿已外嫁且常年不回来,目前该同志独自在老宅居住。针对其困难情况,老城区和办事处每年都对其进行大量帮扶,慰问米面油等物资,并对其目前所居住老宅进行大量维修,修建楼梯、栏杆、房顶棚子,铺设水泥路,目前房屋已消除安全隐患,且能满足正常的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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