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违法停车是由交警贴罚单,现在改为由城管贴罚单,其目的是治堵和维持城市秩序、形象。这个无可厚非,作为守法公民,无论谁贴罚单,都可以,但希望公平、公正、公开,切不可抹黑执法者形象,为执法者蒙羞。
丰华路东顺和湾小区2号楼下的人行道,因历史原因宽达近15米宽,业主们就整齐的停放在路边,剩余道路宽度至少在9米左右,今天被贴条了,再此申诉,违法告知单为4103051641977703343179。
其理由如下:
1、关于贴条治堵,更是无稽之谈,车辆未停放在主行车道,不存在影响交通的情况;
2、车辆也是前不久刚洗过,车身干净整洁,整齐摆放,不影响城市形象;
3、人行道宽度达近9米,也不存在影响行人通行的违停;
那我就不明白了为何给我贴条?
假如真是按你们所有占道,
1、为何不足百米的物流站点,电三轮、货车足有几十辆,使得行人通道不足3米,你们不管,不问,不贴条?
2、在往丰华路往西,也有物流点,其卸货叉车、车辆,已经占用了主行车道,你们不管、不问,不贴条?
3、丰华路西的锦鑫苑前,同顺和湾的情况一模一样,你们为何视而不见,不管、不问、不贴条?
4、最后就是顺和湾楼下同地点你们也是选择性执法,2021年11月15日上午你们不贴条,2022年1月12日你们就贴条,难道执法是看心情的?
城市管理的目的在治堵维护形象,不要忘记城市管理的目的,其他的都是手段,只有目的明确,手段公平、公正,岂不知不患寡,而患不均,就上述四条,那条不是不公平、不公正的产物。执法者只有公平公正,心中装着百姓,才能服众,才能在百姓心中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为执法者增辉,否则就是抹黑。
一次200元罚款,对普通百姓就是一家60个月的盐钱,6个月的水费,4个月的电费,1个月孩子的学习费用,对你来讲就是一张不到2毛钱的纸,纸能变金,在你们手上,,想想为什么,因为你们是执法者,要公平、公正。
第一张图片是2021年11月15日并未贴条;
第二张是同样情况2022年1月12日的锦鑫苑就没有贴条。
回复部门:高新区 2022-01-14 14:39:29
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大队已知悉,现将其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建议大家规范停车,将车辆停放在正规的车位和停车场。如有疑问,可到滨河北路合欢路口高新区综合执法大队进行咨询。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住房与建设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