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承建的偃师区玄奘故居改扩建工程已交付业主偃师文物局使用。其后2020年偃师区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又进行了升级改造。但该工程实际投资施工人的建设债务却迟迟没有单位给予解决。依据偃审核(2020)18号文件的审定总额,偃师文物局签章确认拖欠我方工程建设资金901.85万元。
2020年文物局给我方签订的还款计划中明确约定,在20年21年底前分两次付清拖欠我方的工程建设资金。实际截止今日是分文未付。目前,文物局说区里安排把产权和债务移交偃师区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了,商投公司说没有见到政府文件。一来一回把我方垫资建设的工程拿走使用了,同时把我们的建设债务悬起来没人管了。我们应该找那个单位讨要这久拖不决的债务,请区领导给予关注过问。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2-01-10 17:40:40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偃师区文化旅游专班于2021年12月21日下午召开会议,对玄奘故居建设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您全程参加了该项会议。目前,正在按会议商定事项逐步落实,尽快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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