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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关于停车乱收费问题

    河柴集团物业公司强制收取停车占位费不合理,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七十一条明文规定,小区道路及绿化地带归业主所有,业主们把车放自己的地方,物业守住大门强制收费,这问题我反应不是一次了,你们答复的水道沿以内属业主的,以外不属业主的,我还想问一下不属业主的属于谁的?物权法是不是不适用咱们这个地方,还有,停车占用了所谓的不属业主的地方,同样的道理,业主在那里停留一会是不是也要交费?

    网友143552 2022-01-02 评论0 浏览1184 编号 20220102125117779 [国宏集团]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国宏集团 2022-01-06 17:54:56

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国宏集团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所属洛阳市国润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调查落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河柴集团家属区停车收费情况
       河柴集团家属区楼房属于房改房,家属区内散水坡以外公共位置可供业主使用,但不属于公摊面积,而属于河柴集团所有。河柴重工公司2012年参照洛阳市周边小区收费情况,按照洛阳市有关文件的要求,经会议研究决定对停放各小区的车辆收取停车占位费,2012年6月1日开始执行。
       二、宏瑞物业公司接管该家属区情况
       2020年3月起,河柴集团家属区的物业管理工作移交洛阳市宏瑞物业管理有公司负责。宏瑞物业自管理该家属区以来,及时派驻项目负责人,加强该小区各项工作的管理力度,且至今延续使用河柴集团停车收费标准,从未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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