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位于新安县规划水城区内,起于在建金水大道设计终点,向南与规划南环路平交,根据规划南环路走廊跨过涧河后,转向北,沿现状化工厂边墙穿过,再次跨越涧河沿现状老路到达终点接至现状310国道柳湾加油站处。
工程包括滨河路(金水大道至南环路)、南环路(滨河路至现状G310国道)两条道路以及跨越涧河的鲍庄村桥和柳湾村桥两座大桥。道路总长度为2157m,道路等级均为城市主干道,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分别为36m和24m,桥梁全宽为32m。本工程包含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等。
2、计划工期:施工12个月/标段,监理15个月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五个标段。
一标段:鲍庄大桥K0+041.4——K0+258.6,长度217.2m
二标段:柳湾大桥K1+333.4——K1+490.6,长度157.2m
三标段:K0+000——K0+489.48(滨河路)
K0+000——K0+041.4(南环路至鲍庄大桥)
K0+258.6——K0+628.6(化工厂)
长度900.88m
四标段:K0+628.6——K1+333.4(化工程至柳湾大桥)
K1+490.6——K1+667.22(柳湾大桥至末端)
长度881.42m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1-12-20 16:37:50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水利局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长江大道东出口与洛新快速通道连接工程位于新安汉函谷关遗址保护范围内,因新安汉函谷关遗址现为世界文化遗产,依据《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文物局于2017年3月3日下达工程建设告知书,要求国家文物局批复后再开工建设。截止目前国家文物局未批复,所以该工程暂不具备施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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