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1-12-14 14:56:47
接到网友对河科大一附院的投诉后,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河科大一附院在2012年先后出台《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先看病、后付费”工作方案》和《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先看病,后付费”管理制度》。文件中规定,纳入医保和新农合的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须交纳住院押金,但须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其医保卡或新农合医疗证(卡)、户口本原件及本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交住院处保管,以作费用抵押。病人出院结算时只须向医院支付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病人出院结算将个人承担费用一次性结清后,住院处应及时将病人的医保卡或新农合证(卡)等抵押物归还。住院期间,医疗费用金额较高患者实行分段预付制:新农合、医保病人每满10000元结算一次,分段预付金仅交付医疗费中个人承担的部分。
12月16日该院工作人员与诉求人取得联系,解释了相关情况,诉求人表示理解。医院将持续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让群众明白放心并提升群众就医体验。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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