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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中车一直都在芳林北路慢车道上停放,今天被贴处罚200元,理由是占非机动车位,那车位是共享单车,社区划的,不归交通部门管理,宾馆门口平时就没有非机动车停在那里,汽车又不妨碍任何人和车辆通行停放,为什么一刀切执法,车位所属管理权限有争议,工作人员执法有误,该不该罚款?要把百姓的车辆撵到哪里停,
车位 停放 罚款 执法 违停 中车 芳林 管理权限 车辆通行 交通部门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1-12-16 08:53:4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依据道路交通法第五十六条车辆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诉求人车辆未停放在机动车位内,属于违规停放,且芳林北路周边三维友邻、二院、芳林路唐宫路口西侧均有停车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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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26782 2021-12-20 17:17:32
这很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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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无照就开... 2021-12-15 11:37:48
这标题也真是醉了,强烈抗议撤销违停罚款,那意思就是你也认为违停罚款不应该撤销呗。
wsq_xqls 2021-12-14 12:15:23
对基本停车要求是真不懂还是胡搅蛮缠?你的驾照大概率是买来的!
lyd_350u05sL... 2021-12-14 10:30:52
物价上涨,200有点少了
无牌无照就开... 2021-12-14 09:26:01
建议对几年的违法停车进行追查,同时对买驾照的进行一对一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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