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广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15年成立,此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及社保拒不支付,起诉至法院后,法院作出裁定,因未缴纳社保属于行政部门追缴的职责范围,所以将此公司投诉至涧西区社保中心。社保中心以此公司未开社保账户为由,让我投诉至涧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涧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回复《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通知》第二条: 地方税务机关。负责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及时将征收的社会保险费缴入国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馈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相关情况;定期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核对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涧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要求涧西区税局对此公司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核查,责令限期改正和罚款!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1-12-09 09:02:44
网友您好:根据您的相关情况及各部门回复,我局将相关问题回答如下:
一、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通知》(豫政 [2016]77号)要求,我省社保费征收工作各部门职责如下: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核定用人单位应缴费额,作为税务机关据实征收的依据;核定单位职工和其他个人的缴费基数,向税务机关传递相关信息;社会保险稽核;记录和管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接受缴费个人查询,定期寄送个人权益记录单;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第二条第一款)
税务机关:负责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及时将征收的社会保险费缴入国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馈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相关情况;定期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核对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第二条第二款)
二、征缴工作流程
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向对应的地方税务机关提供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参保信息。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建立缴费关系;登记事项变更的,如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社会保险费征收,应当在办理变更登记后,及时向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变更登记信息。(第三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15日前向地方税务机关自行申报、足额缴纳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将核定的单位应缴费额传递给地方税务机关,作为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的依据。(第三条第二款)
税务机关依托金税三期系统,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自助终端等途径,为缴费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缴费方式,及时把社会保险费缴入国库。(第三条第三款)
三、目前工作机制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核定应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向税务机关传递相关信息;社会保险稽核。
税务部门按用人单位提供的社保登记信息办理缴费登记,建立缴费关系;按社保部门传递的征收计划征缴社保费。
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登记是两个概念,一先一后,社会保险登记在先,缴费登记在后,税务部门处于所有流程的最后环节即征收环节。
目前的工作机制为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保登记,核定应缴费额,传递税务机关,作为税务部门据实征收的依据。税务部门进行缴费登记后,才能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传递的征缴计划进行后续征收工作。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保登记,核定应缴费额,传递税务机关后,税务机关对该企业进行催报催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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