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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长春路派出所不执行公安部“三个当场”制度

    2021年12月2日我到长春路派出所派出所报案,长春路派出所不执行公安部“三个当场”制度。对于我的上门报案的,当场接了报案登记,当场接受了证据材料,但拒不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也没有全面公开“三个当场”制度内容及投诉方式。我从16点15分到18点30分多次要求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一次拨打110,四次拨打涧西公安分局电话69985110进行投诉,最终长春路派出所也没有给我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请问洛阳市公安局是否执行公安部“三个当场”制度?长春路派出所是否违反该制度?

    网友866627 2021-12-02 评论2 浏览1531 编号 20211202205525115 [公安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1-12-03 17:47:34

网友您好,经核实,您反映的情况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已向您出具不予调查告知书。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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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太较真儿了。老百姓只能受着。习惯就好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的是口号了

    +1 +1 回复

  • 说实话,投诉它们真的没用!别指望他们能合规办案!

    +1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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