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1-11-29 09:58:58
网友您好:
按照《洛阳市教育局关于保证儿童睡眠时间及开展延时服务的通知》精神:“延时服务费根据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洛阳市教育局、洛阳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市实验幼儿园等 3 所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洛发改〔2020〕1 号)要求,由提供相关服务的幼儿园提出申请,报价格部门据实核定,家长自愿选择参加。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指导幼儿园开展延时服务工作”。洛龙区教体局幼教中心在辖区进行调研中发现,按照洛发改收费【2013】11号《关于规范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中规定的幼儿园延时服务费每生每月55元的标准过低,不符合洛龙区幼儿园目前的经营现状。目前上级相关部门没有出台幼儿园延时服务收费的指导性文件及收费核定标准,待上级相关部门出台指导性文件及核定收费标准后,将在辖区幼儿园开展延时服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洛龙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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