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工区王城大道与武威路口交界处,“紫云大盘鸡”饭店经营人公然售卖来源不明的、涉嫌偷盗毒抢而来的、经过私屠滥宰的、非食品原料的狗肉,在大街上公然杀狗,残暴血腥,污染环境,严重危害公共卫生安全。违反了《动物防疫法》。更加恶毒的是为了让食客吃带皮狗肉,活活把狗蒸熟再褪毛,作案手段残忍至极,为了牟利丧尽天良!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国家农村农业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866号建议的答复里明确给出了下面的信息。
“目前,我国尚无明确的肉用犬品种”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和绝大多数国家均没有犬类屠宰检疫的相关规定或要求。因此,我国不具备出台犬类屠宰检疫规程的条件。”
很明显,国家没有所谓的“肉用犬”,也没有出台犬类屠宰规程,那么市场上销售狗肉均属非法经营。恳请西工区市场监管部门对“紫云大盘鸡”非法销售狗肉进行彻查严办,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1-23 09:41:51
接消费者举报后,立即指派西工区局邙岭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此事,经了解,举报人称该处无照经营、私屠乱宰销售偷盗毒抢来的狗肉,遂在网上发帖举报。经邙岭所现场调查,商家证照齐全,对于举报人反映的私屠乱宰问题,建议向农业农村局反映,偷盗毒抢犬建议向公安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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