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购买了位于王城大道和汉屯路交叉口升龙广场E区的安置房,2015年交房,装修后2016年上半年已入住,正常交纳水电物业费。从交房至今6年过去了,一直不办理房产证。洛北办事处有位男士(主任)给我打了电话,说房产证是开发商的问题办不了,户口可以办理。我拿着安置协议、购房协议去找西小屯社区开证明办户口,对方说没有原拆迁协议,凭盖有洛北乡办事处公章的安置协议和在原西小屯村委签的购房协议,不能证明该房是谁的,也不能办户口。在咨询汉屯路派出所办户口的问题时,洛北乡的主任用手机拍了写有我和我所购房信息的协议,侵犯我的隐私。洛北乡的主任说,你再在百姓呼声反映,你就是打110、市长热线,也不会受理!并且敷衍回复,并未解决任何问题!
问:1、所购房子已入住6年,房产证不给办,办户口已无没有多年前的拆迁协议,就是不能办户口吗?2、时间太长原拆迁协议已经找不到,拆迁协议订立时是一式几份,如何可以查底单?3、购房的各种手续,包括领安置费的签字等,西小屯村都有存档,房产证不办,为什么不能协助办户口?4、洛北办的主任未经购房人允许,私自用手机拍购房人信息,侵害购房人隐私,这是事实!5、洛北办主任说购房人再反映,也不予受理,一手遮天,如此态度,是为群众办事的吗?6、相关部门让购房人拿出所购房是本人的证据,并且声明,安置协议、购房协议、物业、水电暖都不算证明,唯有原拆迁协议才能证明房子是谁的,此要求的法律依据是哪条?7、既然开设百姓呼声,就是给百姓排忧解难的,为什么反而办事更难?
已经是第三次在百姓呼声陈述问题,两次答复都是一句请按户籍室要求办理,这样的答复是所问吗?收到如此的答复能解决问题吗?此次公开让所有人见证,是否能为群众实实在在解决问题。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1-11-12 09:45:2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经核查,洛北办事处工作人员已经协助您到汉屯派出所户籍室协调办理户籍事宜,请您按照户籍室的要求提供材料进行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涉及到安置房的政策和手续问题需要完善,对此洛北办将督促开发商继续完善手续,早日办理房产证。经了解,未发现工作人员未经允许拍照行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洛北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