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新安县公安局毫无担当推卸责任

    看看你新安县公安局说的话,电动自行车上牌现在推卸给说是保险公司全权负责,那么这个行政决策是谁发出来了?安?!你不参与,那么你就是只管动嘴当甩手掌柜了是吧,烂保险公司不买保险不给上牌你公安局就眼睁睁看着当吃瓜群众是吧袖手旁观了,让法律不允许的事情由于你们发布的行政决策而让黑心企业大赚黑心钱坑害群众违反法律赋予群众的自由意愿,还说什么投诉给保险公司,他们保险公司蛇鼠一窝,你公安觉得群众这样的投诉有用?洛阳市不收费,到新安县反而必须收费,哪有这种道理?再者就算投诉也是投诉给保险公司的行政管理部门银保监局。看看你们的心眼,就算投诉也要先投诉新安县公安局的推卸责任和不作为问题

    网友503783 2021-11-04 评论5 浏览2532 编号 20211104193942316 [新安县]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1-11-05 09:19:00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公安局调查反馈如下:按照洛阳市相关规定,我县电动车标准号牌由人保公司推广安装,登记原则是“免费登记上牌、保险自愿购买”,如有疑问可到人保公司具体咨询,也可拨打投诉电话:18838892266。同时提醒广大群众骑乘电动车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照这样看,市局发的通知可不是这个,市局是负责上牌的,上牌是你部门应尽义务,你委托给第三方为难群众百姓?

    1+1 +1 回复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