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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药店结账支付时,如果使用医保码结算,就会提示身份证号重复,应该怎么解决?用电子社保卡结算可以正常使用。
本人有两个医保账号,一个是县里的,已经暂停,一个是市里的,目前正在使用。
使用 结算 社保卡 身份证号 保障局 结账 账号 药店 县里 提示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1-10-30 09:36:45
您好,您需把县里的医保账号接续至现单位,进行合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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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997987 2021-10-30 07:51:29
外地医保能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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