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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关于盛世新天地公共区域问题

    第一张图为盛世新天地物业自己所圈占,听保安说是此区域为物业和工勤人员停车和充电所用。第二张图为某饭店所圈占,为方便自己晚上在店外面营业所用。第三张图为某商店所圈占,为方便自己养猫下棋所用。还有某银行圈占公共区域设立停车场,某商铺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又规定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经过我对物业了解的情况,商铺前的这些区域为全体业主公摊所得公共区域。而物业作为小区的“大管家”不仅没能对商户的这些行为进行有效的管理,而且自己加入了这场轰轰烈烈的“圈地”运动中,从而带来恶劣的影响使商家更肆无忌惮的占用公共区域,希望物业能够以身作则,并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商铺为了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而去损害全体业主的正当利益,这是不可取的,商铺的区域为商铺内的建筑,不包括此公共区域,希望商铺能为了邻里之间的和谐而让公共区域回归它原本的功能。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帮助我们维护我们的合法合理的权益,并督促物业对此公共区域进行合理的运用。如此地为便民所用,请物业能合理划分车位,并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如此地为休闲区域,请物业对其进行封闭管理,做到一视同仁。 辛苦各位执法人员了,是你们让我们的市容市貌的美丽,促进了城市的发展,让法治更深入人心,让文明在你我之间传递辛。

    网友500593 2021-10-21 评论5 浏览862 编号 20211021184413814 [洛龙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1-10-26 11:06:39

网友您好:
        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我单位龙门中队执法人员对该处问题现场进行核实并督促商户将私自放置的锥桶,栏杆桌子等物品进行清理,也对私设椎桶等物品的商户进行了批评教育,现已清走。我单位执法人员也将积极和物业进行协调停车秩序问题,图一为物业建的非机动车充电桩,不存在停车收费问题。后期我单位执法人员将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洛龙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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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小区里脏乱差,电动车飞来飞去!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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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论长分三次发)楼上说我网黑的我想问问你,你说的充电桩是东门的南面还是北面?先说北面,也就是第一张图片,官方已回复此地为非电动充电的地方,我非常感谢物业这个做法,小区能给非机动车充电的地方太少了,而且门口那块空地那么大,完全可以再加一排充电设备。但希望物业以后能贴个通告能让大家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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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楼上说的是四轮电动车,显然说的不是这边,那就是东门南面的地方,我这没拍图片,拍了都能看到了。此地有给电车充电的充电桩,在丹尼斯的前面,也有停燃油车的地方在工商银行前面,显然不是你说的那样这片区域都是有充电桩的车位,但却都架了栏杆。为电车充电空出一片区域大家都会赞成,但是此地的燃油车位也不让停,这是为何?燃油车车位上白天停的满满的燃油车,晚上没了那些车又是谁的?还有说燃油车一停停几天,我想问问这些电车不充电时也停在有充电桩的停车位上,一停停几天你为何不说?你都怀疑你到底是物业的?银行的?还是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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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而且提意见的主要主要目的是希望物业能合理安排公共区域,不是为了满足谁的一己之私。比如划分电动车停车场,燃油车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场,给商铺的商业预留一定的车位,方便他们进货出货等等。做到和谐有序,而不是乱像丛生,从而真正的方便大家,构建和谐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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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盛世新天地业主,该投诉内容不属实,真实情况是投诉者为达到个人目的而不顾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 随着我们小区四轮电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多,充电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小区业主,在这样一种群众需迫切解决的实际困难下,小区党支部主动作为,多次开会研究并协调物业,建议利用小区外围空闲地处建立充电桩,解决广大业主充电难的问题。 小区东门外的充电桩就是为解决广大业主充电难而安装的便民举措,但是,一些燃油车的业主和社会车辆却长期占用充电桩,为图个人方便不惜占用消防通道,有时停车好几天不挪位置,给小区的外围管理工作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和公共资源浪费。 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更加安全规范的彻底解决小区充电难的问题,物业在广大业主的强烈建议下,在入口处设立了道闸,但却引起个别已习惯常年在此随意停车的业主不满。 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是全小区居民,服务宗旨应符合业主们的共同利益,绝不能因个别业主颠倒是非的网络投诉而违背这一宗旨。网络也不应该成为“黑嘴”的要挟工具,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二)款之规定,业主有义务履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建议相关部门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为干事者撑腰的担当,来我们小区实际了解一下,给出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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