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咨询] 女职工退休时干部、工人身份如何认定?

    本人大专毕业后,到国有企业工作时,签的工人岗位劳动合同,二年后,又转到管理岗位,后企业改制,离开原工作单位,到私企就业四年后,到50岁了,能按工人50岁办理退休手续吗?请问干部、工人身份如何认定?哪个政府文件有关于干部、工人身份的认定?

    atom 2021-10-13 评论0 浏览13092 编号 2021101317082610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0-19 16:44:59

网友,你好!
依据《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女职工退休问题的复函》(豫劳社养老〔2003〕50号)文件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规定,女干部年满55岁,女工人年满50岁才可以退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国办发〔1999〕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政办〔1999〕13号)都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是否是干部,应依据本人档案记载来确定。凡档案记载模糊,无法确定本人身份的,或本人对其身份提出异议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认定为干部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未认定为干部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