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下午4时许到解放路长申广场,为国标电动自行车上牌照,因本人已满七十周岁工作人员拒绝为其上牌,理由是年龄大风险高。这种解释实在是让人不解,国标电动自行车是代步工具,家庭中凡是符合法定年龄的人都可以使用,不是特定某人的专属代步工具,而且是给自行车上牌,不是给人上牌的。这个政策明显是歧视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七十周岁还可以考驾照,为什么不能去给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上牌照,难道国家出台了七十周岁以上不能骑行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的新政策吗?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1-10-14 17: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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