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瀍河行政服务中心车位较少,来办事车无处可停,停到对面车位线内被贴罚单,拨打罚单上的咨询电话61111166后,告知我该车位为暂停使用车位,已经刷过黑漆,我争辩现场停车白线非常清晰,对方告知黑漆可能被雨水冲刷掉了,这个群众能分辨么?应当为此承担责任吗?特意停到车位内,却被贴条,像这种情况难道就要群众受罚吗?不是车位为什么不处理干净,而且看图片怎么看不像车位了?有权利贴违停就能任性贴吗?对于这种处理不到位的车位停车线,城管不应当先进行提醒,再处理车位线么?直接贴条执法是否过于粗暴。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1-10-13 14:58:38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我区执法队员反馈,此车主停车的位置在施工地段正门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施工地段,不得停车,我区执法人员依法采集违停信息并按要求张贴违停告知单。取缔的车位我们会在次进行全部涂抹。
瀍河区城管局
2021年10月14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