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售楼部的人忽悠在正弘悦府购买3栋201,交了68000,开的票据只有67000,那1000没给我开,签的认购协议也被他们拿走了,还有首付款分期违法,但是签的分期协议也不给我,去银行面签流水不够,他们给银行一份假的流水,假的工作证明,他们还一直催促我去签购房合同,要求其退还,他们销售的太过神秘 ,我签的协议不给我非得扣我一万,当时说的钱可以退不承认
他们违规违约不少为啥调解的时候没有说他们,1首付款分期违法没啥没有说有他们,2我交了68000为啥只给我开了67000那1000没给我开,收钱不开票是想干啥3伪造假的银行流水,工作证明,这个咋说,4签的两份协议为啥不给我5根据协议规定我也有一份,你不给我协议 你违约在先反过来拿协议来压我说我的事,6根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开发企业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将监管银行及监管账户明确告知承购人,并有义务协助承购人或贷款银行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印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并在售楼部现场进行公示。购房者应直接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内,那我交的68000有没有到监管账户里?现在这笔钱在哪里,希望认真处理一下公平公正,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1-10-13 17:44:39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调查解决此事。开发企业回复称,请您到售楼中心找宋经理调查解决此事。若双方协商不一致,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根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开发企业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将监管银行及监管账户明确告知承购人,并有义务协助承购人或贷款银行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印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并在售楼部现场进行公示。购房者应直接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防止“一房多售”。购房人可通过住房中心政务网站,或扫购房合同上的二维码,查看备案情况。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362618、63206063。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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