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物业公司按规定收取物管费是正当应该的,如果物管费要涨价,请问:这个物管涨价是否需要经过物价部门批复并公示呢?谢谢!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21-10-09 16:10:48
网友您好: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一)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其收费标准由小区所在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核定。(二)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价格调整不需要物价部门批复。物业服务价格调整应当进行公示。
感谢您对我委的关注和支持。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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