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7月10日预约成功由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洛阳妇幼”)提供的hpv九价疫苗接种服务,洛阳妇幼在其6月18日发布的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声称“首针预约成功,其余二、三针不再预约,只需按工作人员排好的接种程序进行接种”,之后在6月19日、7月5日、7月11日的“hpv疫苗预约重要公告”中,均无声称“首针预约成功,其余二、三针仍需分别预约”,即“不包三针”。于是本人于7月10日成功预约了其hpv九价疫苗。
然而,洛阳妇幼在其7月14日的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中称“hpv疫苗需接种三剂次,第一剂次接种两月后进行第二剂次的接种,六个月后接种第三剂次,三剂次均需预约”。
本人认为,洛阳妇幼的这种行为违反了其与疫苗接种者间陈诺的合同约定,导致疫苗接种者无法在其他机构接种二、三针(因为其他机构普遍都有“二三针只向首针在本机构接种过的人群开放”)洛阳妇幼这种朝令夕改、反复无常的行为在客观上涉嫌消费欺诈,且给疫苗接种者的后续合法利益造成了损害!本人要求洛阳妇幼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其于7月14日前对疫苗接种者的承诺义务!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1-09-27 09:43:24
接到网友对妇幼保健院的投诉后,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责成妇幼保健院就网友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妇幼保健院目前为满足HPV疫苗第二剂次的接种,已于9月初暂停第一剂HPV疫苗预约接种。经相关科室统计,按目前每日预约接种量,约在10月中旬左右可满足所有需接种HPV疫苗第二剂次人员接种工作。
2021年9月26日下午工作人员与诉求人取得联系,耐心向其讲解只要在该院完成HPV疫苗接种第一剂后,无须担心没有剩余的两支疫苗;该院针对复种第二、第三剂次的朋友进行分时段预约复种,只是为避免大家出现扎堆复种,导致等待时间较长的问题而进行的合理分流。诉求人表示理解,对处理满意。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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