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1-09-10 15:26:16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孟津立即交办自然资源局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农机局家属院位于孟津区小浪底大道中段东侧,土地使用权人为孟津县农兴机械有限公司。目前,该小区土地使用权人暂未向自然资源局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大不动产权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二十四条“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之规定,前期需由土地使用权人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核实意见》、《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等相关材料到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经审查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办理相关登记后,小区业主方可申请办理分户《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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