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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恒大违约具不签署房屋购买合同

    你好,领导,我是恒大206栋公寓房购买者,有开发商开具认购协议书,付款方式为全款分6期,协议书规定首付款10%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书,经过多次与恒大房产沟通具不签署商品房合同书,恒大地产究其原因解释是房管部门不给恒大合同,恒大地产就不与业主签订合同,现今已经交付首付10%与一期房款,因恒大地产内部私自挪用建设资金,监管资金不足,不用于建设工程,剩余房款不知再如何去缴纳,如有国家监管规定专款专用账户望予以公示,解决困难,督促恒大地产保障业主权益,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书,尽快复工,希望领导引以重视,关乎广大群众利益,站在人民角度解决问题。

    zz1050166701 2021-09-10 评论0 浏览1451 编号 20210910130227560 [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1-09-18 16:11:11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多次联系沟通此事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进行合同签约。开发企业回复称,请您到售楼中心找刘经理办理登记手续。若后期仍未进行签约,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根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开发企业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将监管银行及监管账户明确告知承购人,并有义务协助承购人或贷款银行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印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并在售楼中心现场公示,购房者应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防止“一房多售”。购房人可通过住房中心政务网站,或扫购房合同上的二维码,查看备案情况。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362618、63206063。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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