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瀛洲蓝郡小区电动车充电区,充电桩共有三个,可以支持扫码、投币和办理充电卡进行充电,扫码和投币的充电桩仅设置了一个,其他两个充电桩仅支持充值办卡进行充电,但物业说办理充电卡需要每月交一定金额的管理费,我想咨询有没有类似的规定,电动车充电还需要交管理费?这是不是乱收费?由于业主们都不愿意交电动车充电管理费,导致大部分车辆均在扫码和投币的充电桩进行充电,甚至出现有业主一个插口连接插排同时充两个电动车的现象,导致该充电桩超负荷运行,致使某业主电动车在充电期间燃烧,这样的现象已经出现安全隐患。现在物业干脆直接把可以扫码和投币的充电桩取消了二维码,并堵住投币口,只有办理充值卡交管理费的业主可以充电,如果管理部门没有这样的规定,那这属不属于霸王条款。我咨询了周边的小区,物业都没有这样的要求,请管理部门调查瀛洲蓝郡物业,为百姓解决充电问题。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1-09-14 09:35:49
网友您好:
该小区两轮电动车充电桩均在负一层安装免费停放,二维码充电桩因地下信号弱,影响使用固取消。刷卡充电桩可同时容纳九十辆电动车充电,不收取卡费,退卡时退还十元押金。我单位已要求该物业企业做好充电区域巡查工作,杜绝消防隐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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