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1-09-06 09:03:16
网友您好:
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下发的《高层民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文件,晟雅居项目设计为人车分流,电动车不入小区是为了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由于前段时间频频出现因电动车电池、充电等造成的安全事故,消防部门要求电动车不能入地下车库和主楼。 目前物业公司正在对电动车停放范围安装监控设备。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洛龙区龙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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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20780
2021-09-15 09:56:06
现每个小区设计电动车均可在地下停车场停放(设置独立防火分区,独立疏散),且符合规范要求,为啥到你们这就不符合了?小区的电动车停放位置占用市政公共用地还说的冠冕堂皇,请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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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881216
2021-09-06 16:13:39
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设计规划是在地下停车场。现在开发商解释是消防不让停地下库,你们的解释与开发商的说法,如出一辙。请问:规划设计和消防口头要求,那个为准?有消防部门或规划部门的规划调整文件吗?停在野外路边充电,若造成安全事故,有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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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46359
2021-09-06 10:11:39
电动车不入小区还能确保财产安全呢?财产只会更不安全!只装监控有什么用?露天充电下雨的危险性有多高?临街也没可能建遮挡棚了吧,以后连阴雨天,业主就别出行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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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chiao
2021-09-06 10:08:58
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
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
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
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
能。
《高层民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并未说明电动车不能进入地下车库。原规划电车停车位就是在地下车库,请贵单位依法依据事实回复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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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46359
2021-09-03 12:01:49
无遮挡棚,若正在充电突然下雨,存在的安全隐患谁来负责?小区内部东侧完全可以作为电动车停放区,不影响人车分流,为何视而不见,使用如此奇葩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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