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1-08-31 09:53:10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群众对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其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经现场调研核实,该停车场产权为东方红置业有限公司,停车场经营为东方红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营的,但现该停车场未在我局登记备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涧西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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