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个月来,洛阳市老城区二乔路中沟村的市民普遍反映:洛阳市老城区二乔路中鑫家苑、中电阳光小区所属辖区城管滥用职权,过度“执法”。
中鑫家苑中电阳光地处魏紫路以南,琴书路以北,中间二乔路南北贯穿。此区域道路宽阔,车流量比较小,社区总人口3万余人,居民出行很顺畅。
但是近期来城管的执法行为却严重困扰到了社区居民的生活。由于社区地下停车场车位有限,大部分居民都把车停在小区楼下空旷的地方,或者商铺门口,或者马路边,大家都是整齐有序的停放。晚上停放好,白天8点左右开走上班。第一、不影响交通,没有拥堵现象。第二、不占用公共空间,临时停放,工作时间都开走了。但是我们的城管执法人员每天都很“勤劳”,周六周天也“不辞劳苦”,早上7点多就赶过来贴条,见车就贴,居民好多上班族上班开车的时候,一看一张违停处罚单早就在前挡风玻璃贴放良久!社区外面那么多车辆大部分都不能幸免!社区停车位本来就不够用,这天天来贴条,让老百姓车停在哪里合适?要么相关部门在合适的地方规划停车位。要么城管执法人员能有一个明确的执法时间段,限停区域,给予公示,提前公布于众。上午9点后车辆肯定开走了,你们7点开始贴条是不是执法“过度”?你们手中的职权难道不是服务于人民的?你们这种滥用职权的行为难道是为了完成业绩,赚取佣金吗?
老百姓,上班族辛辛苦苦上了一天班,工作收入还不够城管的一张罚单,城管执法人员你们能理解吗?
广大中鑫家苑,中电阳光,中沟社区的居民真心盼望相关管理部门能改善一下所在辖区城管的执法现象,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广大中沟社区老百姓的心声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1-08-02 15:34:1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城管局进行办理。经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区城管局按照洛阳市城市管理局统一安排,每天7时到22时上路巡查,严格落实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管,对辖区内违停车辆进行信息采集。网友反映路段附近的琴书路上,规划有大量正规停车位,请就近按规定停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