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光源经适房小区内停放大量明显超10万车辆,是否违规!!!!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1-07-27 10:38:58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59号)规定:“(九)在取得完全产权前,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有与其申报收入明显不符的高消费行为时,应当主动向住房保障部门作出说明,并配合对其资产进行核查、公示”。
如您有具体资料欢迎向我中心举证,疫情期间请广大网友做好疫情防范、防控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