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是中浩德开元壹号公寓的业主,想通过平台反应几个问题,希望平台给主持公道。
1.18号之前叫我们去交房,2.5一平方不知道是属于正常不正常?该公寓的设施还未处于正常运营就交1年物业费。这个不应该这么操作。
2.这个房间本来就小,开发商为了外面整个好看,不顾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还把空调外机放在室内,占的是我们广大业主的面积,而且买房的时候并没有提前告知,这个房子上面一大块,下面一大块,还都是我们业主承担,而且空调外机放在室内,噪音什么的会非常大,这个我们非常的不满意,要求开发商给我们一个合理的处理方案。
3.卫生间没有墙,是让我们自己盖呢?刚开始买房的时候如果说买个公寓卫生间连墙都没有,我们会买?5-9楼都有墙,我们10楼以上的都不需要?
这个问题也非常困扰我们光大业主。
4.买房的时候存在虚假宣传,告诉我们是超大落地窗落地窗,我们业主想问一下这是"落地窗"?????怎么看都不是落地窗。
5.买房的时候跟我们说40户,8个电梯,现在只有六个电梯,少的两个电梯,公摊面积是不是能少点?
6.买房的时候销售告诉我们,这个是学区房,幼儿园,55中都能上,现在说话出尔反尔,开发商再欺骗我们,也属于虚假宣传,一辈子的血汗钱就为了孩子能上个好学。现在全都付之东流。
7.买房的时候 为何 不如实告知房屋里有柱子,为何不给看户型图,就给一个宣传沙盘 和宣传图纸,柱子占面积 且影响使用 影响装修,房价高能接受,隐瞒房子缺点就是欺诈。
8 .合同都不合格,户型图纸都没有,诱导不懂买房规则的老百姓签字。
9.好多屋内有大柱子。占用面积很大,也不知道在不在购买面积以内
以上是我们一百多户业主的问题,希望平台能帮忙去解决一下,人多力量大,我们不怕,一定要维护我们业主自身的利益,我们会维权到底。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08-02 09:06:25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相关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协商处理相关事宜。关于您反映的“开元一号公寓业主维权投诉”的第4、第7、第8条问题,开发企业回复称请您到售楼中心找张经理调查解决。若双方协商不一致,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根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开发企业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将监管银行及监管账户明确告知承购人,并有义务协助承购人或贷款银行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印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并在售楼中心现场公示,购房者应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防止“一房多售”。购房人可通过住房中心政务网站,或扫购房合同上的二维码,查看备案情况。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362618、63206063。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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