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直以来都看到有很多群众关注投诉新安县哈啰单车天价收费问题,但是我们相关部门接到投诉后的反映也是走形式的官话的敷衍一下无动于衷,不去想任何办法解决问题就是非常单纯直接的敷衍。是,这个是商品我们消费者可以选择要不要消费!但是,现在的问题已经不止于此了,近日我们河南电视台接到众多群众投诉反映,我们洛阳市在2018年到今年6月份采取政府干预垄断形式只保留了市面上哈啰单车一家企业,然而现在之后哈啰开始快速上涨价位,凸现垄断优势赚黑心钱,近日经过众多家电视台曝光洛阳的这种单车垄断形式,河南省工商局也发现了问题了严重性,近日向洛阳市政府发出警示函要求洛阳市立即纠正此种错误行为,因为此种政府强制干预垄断的做法已经涉嫌违反了国家反垄断法等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所以近日大洛阳街头又出现了其他共享单车企业的身影,大家拍手叫好,同时也发现目前哈啰也降低了自己的经营价位
回过头来说一下新安县的这个问题,我们面对人民群众的反映投诉,是不是能做的就是像图片所示回复联动平台一直敷衍下去无动于衷呢?!所谓办法总比困难多,你想不想为民所想,为民办事关键在于自己的态度,就共享单车而言,现在新安县完全可以约谈或者上报这个问题,如果不行就清理让其退场撤出新安县市场(去年以前没有这玩意大家也不都正常出行,有没有大家都明白对出行根本没啥影响),还有,可以积极的接洽其他青桔等共享单车企业入驻新安县市场,毕竟我们都明白什么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就是不能搞垄断,不能让其一家独大给惯上天了,可以让消费者货比三家再消费,不能变相强制干预消费者的消费意愿,所以在此希望我们政府部门主动作为起来重视这个问题,积极面对解决这个问题,别在复制粘贴了,别再让媒体来助我们群众一臂之力了,好吧!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1-07-16 11:55:36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经了解,哈罗单车收费的标准,不在县级发改委定价目录范围内,目前属于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根据新安县地形等情况进行定价。哈啰单车执行的是软件系统计费,无法人工干预收取费用,请您理解。另,如有其他单车行业愿意入驻新安县市场进行共享电车投放,我县将积极予以接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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