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珑府在竞拍项目地块的时候就已经知道必须建设安置房,然而该项目负责人及销售员在整个宣传过程中将安置房按商品房宣传,销售过程中也再三承诺的“楼盘没有安置房”,该宣传承诺哄抬该楼盘房屋价格,引诱大批业主最终签订购房合同。
滨河珑府相关人员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提供虚假情况,使业主产生错误认识,并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办理购房手续,骗取大额购房款,该行为严重违反《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构成欺诈。事情暴露后建业相关人员态度恶略,消极应对,还抹除证据,制作虚假宣传资料,删除更改公众号相关内容。
请问咱们住建局和相关部门对这种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管不,还是任之肆意欺诈消费者,那以后洛阳开发商都可以夸大宣传、随意承诺、蹂躏老百姓的权益,洛阳房地产以后有何诚信可言。
6月1日市住建局的《全市开展房地产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不是说这两个月重点整治虚假宣传等12个方面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对有投诉举报的企业和项目重点检查。
现举报洛阳建业滨河珑府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群众们都在看着,急盼那个坚决果断的措施。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07-14 17:08:00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此事,经核实,“建业滨河泷府”该项目的3号楼未向我中心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涉及违规预售问题可持相关证据材料向我中心房产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举证,电话:63205037。
温馨提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购房人的任何费用。所有商品房项目必须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所有商品房项目必须以申办预售许可时提交的销售方案中的备案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362618、63206063。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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