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以来,哈罗单车入驻洛阳市,起步价20分钟内2元,超出每分钟一分钟按20分钟计费,比如骑车21分钟要付4元,是否应建立相应合理的收费体系?(比如超出一分钟可收取0.5元,5分钟是1元,为何跨度直接是2元,有的在19分钟时到还车点还车却被提示不在停车范围,但刚过了20分钟就可以还了,这是系统不稳定变相的多收费功能吗?)收费自2021年5月青桔单车进驻以后,青桔起步价就要比哈罗贵、哈啰同步青桔直接进行上调涨价!现在15分钟收费2元,本来是利民为民便民之举,为何现在频频涨价,涨价有没有相关手续依据,只是公众号单方面的通知,这个涨价有没有依据,有没有向相关部门报备!!!请市发改委给出明确答复!!!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21-07-07 09:14:54
网友您好:
共享单车服务价格由市场形成,不是政府定价项目,价格调整不需要向物价部门报备。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7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