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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乐苑一期(帝豪城市经典小区)3号楼4单元门前,物业私自破坏绿化改建车位,无合法手续,没有经过业主同意,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处理,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这次补充一下现场照片,途中货车停放位置原来为绿化和右边的绿化一致。
绿化 车位 同乐 业主 物业 涧西 涧西区 停放 毁坏 出租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1-07-07 16:41:26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物业公司基于维护公共区域秩序的责任,可以对地面以上区域停车进行收费管理,满足2个要求:1.收费标准符合洛发改【2018】3号文件;2.此项收益在扣除必要开支后用于小区公共建设投入或补充小区维修资金。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涧西区住建局物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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