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文物局 2021-07-13 17:07:26
尊敬的网友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洛阳大遗址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隋唐洛阳城遗址于1988年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长期以来,洛阳市高度重视该遗址的保护管理工作。在严格保护文物本体前提下,充分尊重历史现状,考虑遗址区基本建设的客观需求,编制了《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划定了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对一些重点区域提出了建筑限高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文物和规划建设部门密切配合,严格落实《洛阳市第四期城市总体规划》《洛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要求,依法加强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对遗址区域内的建设行为审慎决策。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城乡建设和文物保护有关审批程序。近年来,在国家、省大遗址保护政策和资金支持下,结合旧城改造实施了隋唐洛阳城宫城核心区和洛河南岸里坊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取得了良好效果。也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注和支持隋唐洛阳城遗址的保护和遗址区域内城乡居民生产生活需要的客观实际,走出一条遗址保护和城乡发展和谐共赢的路子。感谢您对洛阳文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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