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劲御城目前所有住宅已交付完毕,最早一批交房时间为2017年,目前入住率大于20%.根据<河南物业管理条例>,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因现有物业存在严重敷衍业主情况,且有消防等安全隐患长期处于矛盾状态未能有效解决,故而业主希望成立业委会,从而对物业有一定监督和制约.
据所查信息以及咨询其他已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我们找到了辛店街道办,但辛店街道办拒绝受理,理由有三:①政府规定入住率必须达到50%!②必须要有社区!③路劲御城小区暂无分管的社区.
请有关部门给予解惑,①我们想要成立业委会的要求是否合理合法?如果不合理也不合法,作为守法公民,我们绝对不给政府添麻烦.如果合理也合法,那到底该哪个部门管?有没有公开透明的窗口?②是否确实没有社区管?是不是没有社区我们就不能办理相关业务?③为什么没有社区管?④关于成立业委会,政府肯定有统一的流程和要求,哪里可以查到?
希望普通市民的诉求能得到回复,非常感谢
回复部门:高新区 2021-07-03 09:16:06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办高度重视。经向高新区住建局房管处核实,路劲御城开发商未向我办移交相关资料,故我办暂时无法开展此项工作,我办将积极督促其移交相关资料。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辛店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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