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非常感谢洛龙区政府已经对问题进行了回复,但是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所以希望相关领导继续重视。
1.开发商初期没有规划,但是物业接管以后,我们交了物业费,物业就有责任帮业主们解决问题;
2. 我们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但是对于小区建车棚的事情,业主们的意见绝对一致,另外补充说明,物业的每年的收入支出对我们来说是一笔糊涂账;
3.地下负一层没有非机动车停车处,小区一个机动车出口,另一个出口是用铁围栏堵起了的,不进不出。
4.小区大门外商铺旁充电桩的数量不到100个,小区的电动车有成千上万辆,所以是杯水车薪;
5.对乱停放是常态,相关部门领导可以随时明察暗访;
6.小区的消防通道至今还没有建成,上个月刚挖出来来一条土路,这也是物业不作为的写照之一。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1-06-25 17:15:33
网友您好:
经查,1、因开发商建设初期未规划电动车充电桩,该物业企业结合小区现状在小区外新增非机动车停车位,遭到商铺业主一致反对,该计划未实施。2、针对该小区电动车停放困难问题,我单位已要求该物业企业在小区内做民意调查,征求业主意见在合适位置规划停车棚。3、小区内围起来的出口为消防常闭通道,物业为防止业主车辆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对该处设置围栏。4、物业在该处铺土做环境绿化,后应消防部门要求设置为消防通道,现已清理整改完成。5、我单位已要求物业企业加强小区巡逻,定期开展消防通道巡查检查,及时清理消防通道障碍物,张贴禁止“飞线充电”“人车同屋”“进楼入户”等警示标识,对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电动车入户充电的行为予以劝阻和制止;对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或公安机关报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洛龙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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