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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职工医保卡不可以给家人用于购药么

    今天在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就医,看病后持处方到门诊收费处用孩子爸爸的职工医保卡,收费人员告知不能用,询问原因,收费要耐心解释是医院规定不能用。今年新闻不是说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可以家庭成员共济使用么?

    暖小七啊呜沐沐沐 2021-06-24 评论3 浏览2120 编号 20210624150940374 [医疗保障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1-06-25 09:45:04

尊敬的网友:
      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职工医保卡给家人用于购药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洛政办[2014]41号)的相关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其家庭成员及亲属住院就医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因此暂时不能支付门诊相关费用。新闻里提到的家庭成员共济的问题,相关政策未下发,医保系统还未进行调整。下一步如果国家和省进行相关调整,我市也会及时调整,并通过媒体告知参保人员。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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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中医院也可以使用。只是科大二附院管理僵化

    +1 +1 回复

  • 市中心医院都可以用,上周刚用过

    +1 +1 回复

  • 是不是老三院,貌似只有这个医院有这个规矩,我上次给娃看病不让用,人家二院,六院都让使用

    +1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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