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梁壹号院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高房价,低配置,业主提出门挨门,内开,没有入户大堂等问题,官方回答符合审批规范,并不予整改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07-02 15:15:57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开发企业回复称,请您到售楼部找曹经理协商解决此事。若双方协商不一致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根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开发企业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将监管银行及监管账户明确告知承购人,并有义务协助承购人或贷款银行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印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并在售楼中心现场公示,购房者应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内。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362618、63206063。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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